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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宋骥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宋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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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712201333100953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7年12月20日
联系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兴园民宅二期 联系电话 133507*****
信件标题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我证明我妈是我妈
信件内容 区长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中阅读我的来信,我因已经和前夫离婚,想将户口从他的户口本上迁出来,我妈是农村户口,我是城市户口不能迁回农村,但在东坡区兴园民宅二期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和我妈的名字,我就想将户口上到房产所在地,然后我们就于12月4日去行政服务中心,有位男性工作人员告知我们办理户口要准备的资料,房产证,户口本,离婚证,身份证,房产所在派出所登记实有人口;我们准备好东西后,于12月9日上午去大石桥派出所作了实有人口登记,这里的工作人员态度很好;我们办好后就又去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要我证明我妈是我妈,一个男性工作人员和永寿镇派出所的李警官打电话,给我们出个证明(我的户口在1994年就从农村转到城市爷爷的户口上),然后我妈又去永寿派出所找李警官,李警官抱了一堆户口本岀来没查到,让我妈去乡政府问下,乡政府问了情况后让我妈去村上开证明,证明我和我妈是否是母女关系,我妈去找队长后,队长让会计开了证明,我妈将证明拿到永寿镇政府咨询工作人员后,让拿到党政办盖章,然后又拿到永寿派出所,工作人员又说因为在网上查不到,就拒绝盖章证明,我妈又拿到东坡区行政服务中心,结果工作人员说没得用,你必须要到公证处去公证,请问区长,生产队长都证明了我妈是我妈,还不能证明吗?户口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管理的,查不到是我们老百姓的错吗?我因腿刚做完手术不久,不能多走路,我妈一个快60岁的老人骑电瓶车奔波,像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办个户口就这么难吗?我的户口要怎样才能上好呢?谢谢!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咨询的问题,经公安局调查,现作如下回复:根据户籍政策规定,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房的可以将户口迁入到房屋所在地。反映人朱水连和其母亲共同拥有兴园名宅二期的一套住房,按照规定,迁户时朱水连必须要持有二人为母女关系的证明。经永寿派出所调查,现有的户籍档案中无法凸显出朱水连与父母的户籍关系,根据《公安部公布“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第7条: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之规定,永寿派出所没有向朱水连出具母女关系证明。现经永寿派出所与东坡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协调,根据朱水连到村、组开具的其母女的相关证明,永寿派出所为其出具了迁户的相关证明,朱水连已在正常的办理迁户过程中。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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