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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宋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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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骥

首页 > 区长信箱 >关于16年11月退休的乡镇卫生院员工退休工资的问题

信件编号 201801061512259878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8年01月06日
联系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御河东路亲水湾龙园 联系电话 150352*****
信件标题 关于16年11月退休的乡镇卫生院员工退休工资的问题
信件内容 领导: 请问一下,2016年11月退休的尚义卫生院职工在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缴以后,迄今没有拿到对应的生活补贴,这个问题何时可以解决?用何种方式解决?规定说2014以后退休的基层医院职工按事业单位退休管理,补缴了差额部分,并且他们在职时养老保险也足额缴纳,但是退休工资依然只有3804,没有那部分生活补贴,比早一些退休的同级别的员工要少很多,财政说等,已经一年过去了,想请问这个进度如何?政策有变化吗? 同样咨询了社保局3次,终于回复如下:您好,根据国发[2015]2号、川人社发[2015]45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按照新规定计算养老金。 因新机保制度养老金计发相关政策未出台,2014年10月1日以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暂按老办法核算的养老金待遇领取,对东坡区事业编制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6年9月后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按照《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眉东府定[2017]80号规定,从2017年4月起,退休待遇核定均暂定每月4000元,待新机保制度待遇计发办法出台后按规定重新核定准确待遇并结算差额。 这个新制度要多久才能出台?感谢你百忙之中帮我们释疑。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感谢您来信,您反映的情况经社保中心调查,现回复如下: 新机保制度待遇计发时间待国家及省公布相关参数及测试评估后统一按规定重新核定并结算差额。如您还有疑问,可致电028-38289418咨询。
2018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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