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变更登记办理手续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4-04-21 点 击 量:3354

房屋变更登记办理手续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建设部2008年第168号令《房屋登记办法》

二、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与共有权证书;

   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收费;5.载入登记簿;6.发证。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发改价格〔2008〕924号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工本费:10元/本。

五、完成时限(资料齐备)(工作日):6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眉山市房管局     联系电话:3810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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