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创业一次性补贴申请流程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东坡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16-09-01 点 击 量:2895

事项名称

高校毕业生创业一次性补贴

实施主体

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设定依据

1、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1〕65号)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1、毕业5年内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2、东坡区境内创业;

3、全职创业

办理部门

东坡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红星东路二段91号

联系电话

028-38221772

服务表格

可到办理部门领取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38221403

相对人

维权渠道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高校毕业生创业一次性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

高校毕业5年内登记失业的全日制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人才中心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包括: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高校毕业证、房屋租赁合同。)

初审

区人才中心对创业补贴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项目状况、经营现状、个人诚信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查,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并盖章(公示7天)。

审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审股对申请人的创业项目、经营场所及创业现状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8个工作日)。

审批

上报区财政局和区政府进行审批,审批后按相关政策拨付大学生创业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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