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理流程

责任编辑:区人社局 文章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7-11-28 点 击 量:3149
 

事项名称

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理流程

实施主体

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设定

依据

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

2.《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川人社办发[2014]193号)。

3.《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眉东府办函[2015]14号)。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申请条件

凡具有东坡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材料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持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面、背面各两张,其中一份作为金融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卡用),一寸白底彩照(两张)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

重度残疾人员申请参保时还需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精神智障类1-4级,其他类1-2级)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人员申请参保时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子女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死亡手续,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办理部门

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

东坡区各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联系电话

38102056

服务表格

办理地点领取

监督电话

3828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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