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办理

责任编辑:区公安分局 文章来源:区公安分局 发布日期:2016-12-28 点 击 量:3777

事项名称:临时身份证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因故急需用证的,根据自愿原则可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申领人持户口簿申领居民临时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东坡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时间: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38119440

办理流程:

1、资料不齐一次性告知补充完善后再申请

2、提交申请——核对申请人户口登记信息——受理——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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