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临时身份证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因故急需用证的,根据自愿原则可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申领人持户口簿申领居民临时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东坡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时间: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38119440
办理流程:
1、资料不齐一次性告知补充完善后再申请
2、提交申请——核对申请人户口登记信息——受理——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