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全省公安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申请条件:符合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的公民
办理材料:公民本人(18周岁以下由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与变更更正事项相关的证明、档案资料等原件申请变更更正。
办理地点:东坡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城区三所),各乡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变更办理时效为5个工作日,民族变更办理时效为10个工作日、其他变更更正为即办件
联系电话:(028)38119440
办理流程:
1、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补充完善后再申请
2、申领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户籍窗口初审申请人提供的变更更正材料——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公安分局复审变更更正材料并按规定审批——公安分局将审批(审核)结果反馈派出所——派出所将审批(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