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申请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申请条件:
1.自愿申请;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定标准。
办理材料:
1.持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
4.与病史相关病历。
备注:办证需本人前往(如为未成年人、精神、智力残疾人需监护人陪同)。
办理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黄州中路140号(区残联)
办理时间:即办件(由于软件程序、市审批的原因、领证尚需1个月左右)。
联系电话:(028)38226361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2.申请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到眉山市中医院门诊一楼进行残疾评定,评定时间:每个工作日。精神、智力残疾评定的需要到东坡区精神病医院(地址:崇仁镇车辆厂内)进行评定,智力评残的需要提前预约。联系人:廖丽君,电话:18728301793;
3.受理。区残联接到办理录入数据库;对审核不符合评残标准的不予发证并电话通知当事人评定结果;
4.初审、复审后打印(填发)。区残联将整套材料按软件程序报眉山市残联审批盖章;
5.审核、批准、备案。眉山市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管理办法,对每份盖章的残疾人证、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再次审核后盖章;
6.发证。由区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到各乡镇、街道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