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的主要社会危害和常用的骗人手段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章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5-19 点 击 量:2612

一、邪教的社会危害

第一,危害国家政治稳定。表现在:破坏国内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向公职部门渗透,侵蚀国家机构;挑战现行政治体制,反对国家政权。

第二,危害国家经济秩序稳定。表现在:非法敛财,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进行经济犯罪,破坏社会生产及财政金融秩序。

第三,危害社会秩序稳定。表现在:从事地下非法活动,破坏社会治安;蔑视法律,危害公共秩序;诬告滥诉,干扰司法正常进行;破坏正常的社会生活,影响社会风气;干涉婚姻,违背人伦,破坏生产和家庭。

第四,危害社会思想稳定。表现在: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思想混乱;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诱发成员偏激和疯狂情绪;反科学、反文明,亵渎人文精神。

第五,践踏人权。表现在:残害生命,随意践踏人的生命权;扼杀自由,侵犯人的政治权利;诋毁宗教,伤害信教群众的名誉权。

二、邪教常用的骗人手法

邪教“教主”作为职业化的骗子,使出了许多骗人手法,他们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常常使善良的人们深陷其中,难以自拔,直至家破人亡,都很难醒悟。

第一,用歪理邪说欺骗人。邪教“教主”为达到敛财、控制成员等目的,首先就要骗人相信,引人崇拜。为此,他们都精心编造一套荒诞离奇的如“末世论”、“劫难说”、“巫神论”、“天围说”等歪理邪说。

第二,用宗教幌子蒙蔽人。在我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邪教组织为给自己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以欺骗群众,逃脱法律制裁,往往要冒用宗教的名义,使其在教义、仪式等方面与宗教有着某些相似之处,以欺骗那些有宗教需求而又缺乏宗教知识的群众,使他们去除戒备,误以为是参加正常的宗教组织或宗教活动,而实际却陷入了邪教的泥沼。

第三,用治病、免灾诱惑人。邪教往往在老百姓日常最关心的平安、健康等问题上打主意做文章,通常用治病、免灾作为最初的诱饵,鼓吹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消灾避难,治病强身,一年四季“保平安”,从而诱惑群众加入其组织。

第四,用各种把戏吓唬人。邪教常利用人们对鬼、神等虚构的超自然力量的恐惧心理,先把人吓住,然后诱惑群众加入邪教组织。如看相算命、装神弄鬼、蚂蚁写字、白纸显字、玩符谶等一些荒唐可笑的把戏,均是近年来一些邪教在农村惯用的吓唬人的伎俩。

第五,用小恩小惠笼络人。邪教活动在农村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利用一些群众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看重实惠的现实情况,投其所好,以小恩小惠笼络人心,拉人人伙,培养“效忠”意识。

第六,用暴力手段胁迫人。一些邪教组织使用暴力强行拉人人伙,并不断胁迫他们继续参加违法活动。为巩固自身势力,邪教组织还对那些脱离组织的“叛徒”和拉拢其成员的“对手”大打出手,残害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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