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眉山群众信访投诉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29批 2017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区环保局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10 点 击 量:841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眉山群众信访投诉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第29批 2017年9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017年9月10日
1 20170904013 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新堰村3组“熊光辉养猪场”(规模200头左右)猪粪未及时清理,臭味刺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眉山 其他 2017年9月4日接件后,眉山市政府赓即责成东坡区政府办理。东坡区政府区长宋骥立即安排部署,成立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游方全为组长,区畜牧兽医局局长王正喜、思蒙镇党委书记李建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调查处置工作组。当日,工作组前往熊光辉养猪场调查处理。
熊光辉养猪场位于东坡区思蒙镇新堰村三组,在宜养区范围内,猪舍面积30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114头,其中母猪四头,猪舍周围建有未加盖的储粪沟,容积约100立方米,有未清理的粪污。猪场粪污主要用于周围50余亩果树和油茶树的种植,无粪污外排现象,但干粪在还田利用过程中,露天堆放,臭味较大,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了影响。
 
一、粪污清理。东坡区政府责成思蒙镇政府督促业主熊光辉立即清理原储粪沟内的粪污和场内及周围的垃圾;立即对农田露天堆放的干粪进行翻土覆盖。9月6日,业主已完成露天堆放的干粪进行翻土覆盖;原储粪沟内的粪污已大部分清理,清理完成后进行回填;已对场内及周围的垃圾进行清理。(责任人:胡溪桥,责任单位:思蒙镇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9月12日)
二、完善粪污处理设施。东坡区政府责成思蒙镇政府督促业主配套新建规范的多级沉淀池200立方米,并做到防雨防渗。9月6日,沉淀池已开始动工建设。(责任人:胡溪桥,责任单位:思蒙镇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9月15日)
三、粪污资源化利用。按照 “以种定养、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原则,根据猪场周边种植基地粪污消纳能力,核定该场最大存栏规模不超过200头。该场粪污通过无害化处理后,就近进行资源化利用。(责任人:胡溪桥,责任单位:思蒙镇政府,完成时限:长期)
四、落实监管责任。东坡区政府责成思蒙镇政府和新堰村落实专人,监督业主按照整改要求,按时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监督业主做好粪污收集、储存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及时还田利用。(责任人:胡溪桥,责任单位:思蒙镇政府,完成时限:长期)
9月7日,调查工作组将熊光辉养猪场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告知猪场周边的五户住户,并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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