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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709151204118726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7年09月15日
联系地址 裴城路同升小区22一1—302 联系电话 182824*****
信件标题 依法管理小区绿化带才是正确的
信件内容 孙书记:看了我写的《环卫处加大力度执法》的信的回复,需要请示几点:一回复中讲,“同升小区分房时绿化带并没有栽种多少树木”。这显然是没有调查清楚的。明星社区党委书记在物管经理和业主委主任到我家里谈及此问题时我就澄清:a小区建设所有完工并且验收合格住户方能、方才入驻,自然整个小区绿化带的绿化建设也不例外;b房屋建好后进行屋内施工时,我即在我所购房内对室内地面墙壁进行水泥平整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对绿化带的施工是清楚的;c有的绿化带上只种了几棵树其余全部是草,绿化带的总体设计就是这么样;d如果调查组多走小区内几个绿化带或者浏览整个小区,就会发现绿化带的设计、种植是井井有条、生落有置……给人以舒适,好似一幅风景画呈现在眼前,而不美观的地方正是这些党员带头侵占乱种乱植的地方;e全观小区内绿化带都按设计绿化了,为什么偏偏就只这几块不绿化?是绿化部门专门给这几家党员住户留下的?特殊住户、特殊人物?我想不会吧!二,回复中讲:“小区底楼在绿化带种植,增加了小区绿化”。a乱七八糟的种植破坏了风景是绿化吗?b过去按照总体设计种植的不算绿化?c市区几个“大道”是园林处设计种植的,在大道通车两旁只种了两排独立的间隔较长的树,本来是很美观的,能允许这些党员去这些地方乱绿化?这也是公共的绿化带呀!这些党员去种植不也是增加了绿化?美化了环境?三,回复中讲:“不属于非法侵占”。a哪一条法律,条例、规章规定这些党员住户不经过允许到公共绿化带乱绿化的,?难到这是是合法?b购买房屋实际面积只限于室内,其他均属公有,在公有地方未经允许设立围栏任意种植、养家禽,占为已有难到不是侵占?c如果某人到你家里设置围栏养殖、种树是不是侵占?d能不能学习一下究竟什么是“侵占”?四,回复中讲:“种植的果树结果后没有独吞分给了大家”。a“大家”是什么意思?是这些党员的亲朋好友?还是其他的?b公共地段的收益,个人能有支酝权、处理权?c这些带头违法的党员的收益多少给了“大家”?自已又吞了多少?共产党员私自侵吞不仅违法也是党章规定、党纪规定不允许的;五,《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100号)、《市政府文件》、《民法通则》、《刑法》、有关这方面的规定都要认真执行;党章<党员>第二条和《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的规定要认真执行,这才是依法管理、合法管理。谢谢!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来信,东坡区党务政务服务热线收到您来信后,立即向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咨询。 经咨询,就您提出的质疑解释说明如下: 一、原回复中针对小区绿化带的解释说明来源于小区业委会、物管方8月29日提供的《关于同升苑住户反映苑区业主侵占公共绿化带的情况说明》,该说明中解释:1、同升苑小区由中国南车集团眉山车辆厂(以下简称:车辆厂)进行修建,于2004年入住,小区内部绿化未完善。苑区业主对此多次向车辆厂反映,同时业主自己购买树木进入苑区进行栽种。直到2006年车辆厂才拨出资金购买草苗,2007年出资购买小树苗对整个苑区的绿化进行了完善。前期业主自行栽种的树木到现在都已成材,这些树木在开花结果时也是一种风景,能够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仅有部分业主将公共绿化带四周围上木棍等非植被栅栏,并不属于侵占公共绿化带并将其占为己有从中获利的情况。2、针对部分业主将公共绿化带四周围上木棍等非植被栅栏的情况,在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的商议下,决定立即着手整治。 二、8月底至9月初,大石桥街道及明星社区就您反映的诸多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在小区内饲养鸡鸭的问题已经彻底解决,堆放垃圾的问题已经彻底清理,社区也督促物管对采用非植被栅栏圈占绿化带的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并挨家挨户通知其整改。经过社区多次与您沟通,您对街道、社区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 三、大石桥街道、明星社区对小区内侵占公共绿地的行为无处置权,该问题在8月底的时候,已经由迎督办交办给园林部门处理。 四、同升苑小区实际为车辆厂家属区,该小区由眉山车辆厂修建,业主也绝大部分为车辆厂职工。鉴于该小区的特殊性,建议您可以将此问题反映给车辆厂相关部门来进行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和信任。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彭娜 18160170677
2017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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