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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711140905570547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7年11月14日
联系地址 裴城路108号同升小区22栋1单元302室 联系电话 182824*****
信件标题 东坡区公安分局是否应该注意的工作
信件内容 孙书记:公安分局承担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主要责任,有权部门在审理民事的、刑事的案件立案时需要公安部门提供:个人的姓名、民族、年龄、身份证号、现在的住所、工作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电话或手机)尤其是外地来东坡区较长时间居住或工作的人员的这些信息,而往往公安分局对这些信息或是登记不完全,或是这些人就根本没有到所属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在查询此人时就出现“查无此人”的现象;二,公安分局在对所管区域户籍登记中还存在地址不详的情况,譬如:某人在公安分局登记的:某某街、某某门牌号是正确的,可是这个门牌号内的住户上百家,又到哪里去找此人?以上两点希望能引起公安分局领导注意并解决的。我第一次反映的“黑人、黑户”之前去公安分局查询成都金邻物管公司眉山分公司同升小区经理蒋健信息时就查无此人,后来几经周折才从另一渠道查蒋健同志系该分公司联络员,分公司负责人是向某某。谢谢领导认真负责的处理来信来访,几次这个问题的来信都负责的回复。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引起重视,逐步完善。希望您能支持、理解并信任我们的工作。如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38161991咨询。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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